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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慕玖越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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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狙杀,谁能一枪爆了10007的脑袋,谁就能最先出师,成为真正的特工。

    于是10007在探查完前辈回组织的道路上,经历了一场真正惨无人道的狙杀。

    那一场狙杀,在她的记忆里,尽管已经隔了二三十的时间,但她还是记得很清楚,简直仿佛是昨日刚刚经历过一样的清楚。

    其实那场狙杀,说来是二十个人狙杀她一个人,光是看这个人数比例,就知道存活率是有多低了,更不用提那条道路上,被二十个人以各种各样的办法,设下了许许多多看得见的看不见的致命陷阱。

    手枪,步枪,机关枪,狙击枪……

    子弹,烟雾弹,毒气弹,手榴弹……

    麻醉剂,晕眩剂,致命毒,X病毒……

    各种各样的手段,各种各样的陷阱。

    二十个人用他们此前所学习过的所有杀人方法,都用在了10007必经的这条道路之上,然后埋伏起来,等待着10007的到来。

    可事实证明,那场骇人听闻的狙杀,不过只进行了五分钟。

    五分钟后,二十个学员没有一个存活的,10007拖着中了五颗子弹、三支针剂、两把飞刀,外加差点要炸没了半边头颅、差点要炸断的一条手臂一条腿,冰里来火里去甚至连毒气电流都通过了她四肢百骸的破损身体离开那条道路,回了组织,等待着她的,是负责她这批学员的所有教练的恭贺。

    教练们告诉她,她出师了,从此他们就再不是教练和学员的关系,而是同事与同事的关系,整个七十八人的同一批学员,只她一个人活着出师,她是这一批学员里,唯一一个最优秀的学员。

    她当时就笑了。

    笑过后,她就倒下了,满身的伤痕累累,满身的鲜血淋淋。

    她的成功,以同伴们的生命铸就。

    而那七十八个人里,除去她,七十七个人,据教练说,其实里面至少有着二十个,都是有着特殊能力的,诸如天生力大无穷,诸如天生神枪手,诸如天生异能者。教练说,他们这一批学员,拥有特殊能力的很多,上头很看重,其实他们这些年来接受的训练,比起别批的学员,都是要加强了许多的。

    原本上头是说,七十八个人,最后能出师的,少说也有一半。但到了最后,不知是出于什么缘故,上头又变了命令,说七十八个人,只留一个就行。

    其他不行的,让那一个解决了就成。

    所以七十八个人,在10007进行出师任务之前的时候,就只剩下了总共二十一个人;等10007出师任务结束之后,二十一个人,就只剩下了10007自己一个。

    这样的一个,唯一的一个,真正是优秀之中的优秀,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样的优秀,是付出了怎样惨痛的代价得到的。

    七十八个人里,她不是天才,她没有异能,她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而已,比她厉害的,比她优秀的,不知是要多出多少来。但最终,那些所谓的天才,所谓的异能者,却全都死在她的前面,她踏着他们的尸体和鲜血,一步步走向属于一个普通人的巅峰之路。

    不是天才,却能硬抗天才;不是天才,却能比天才做得更好。

    都说笨鸟先飞,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她付出那些天才未曾付出过的代价,她忍了那些天才未曾经历过的煎熬。

    她成功如此,她比天才还要天才,可她依然不是天才。

    不是天才,就注定永远要比天才会付出很多。

    不过话说回来,不天才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尚且能够在教练前辈的带领下,完成上头发布的任务,潜伏、入侵、伪装、暗杀,谁能想象一个十岁的孩子扛着一把重型狙击枪出入各种黑帮各种边境各种战场?可偏生她做到了,她十岁的时候便已能够完成很多老一辈特工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即便那是在教练和前辈们的带领下,但不可否认,她还是做到了。

    她不是天才,都能尚且如此,更何况本就是天才的人呢?

    真正聪明的天才,那是明知自己是个天才,却也还要像普通人一样,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艰苦的历练,方才保持天才之名不朽。

    天才是天生的不错,但天才并非永恒,也并非绝对。

    这世界上有多少个天才,有多少个神童?但等到长大后,还是能被人誉为天才神童的,又有多少?

    “所以说可怕的不是天才,而是这个天才本身就很聪明,知道吃苦耐劳,这才是天才最可怕的地方。”

    从遥远的记忆之中回过神来,底下大堂里的说书先生还在手口并用的说着八年前的巫阳关之战,楚云裳微微感叹了一句,便不再多言,继续倾听说书。

    听那故事里的天才少年,寒冬腊月,冰天雪地,区区少年郎,以别的同龄人正该是享受着父疼母爱的年纪,三年春秋未曾归家,硬是成为了那北方大草原里最嗜血的一道雪色——

    楚云裳恍惚觉得,她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羽离素一直将慕玖越视为心头大患。

    少年时期便已懂得吃苦耐劳,懂得亲身实践,是个实打实的天才。

    那三年边境战火生涯,更是让得这个实打实的天才,变得更加水火不侵,刀剑难对,从而少年弱冠,长发佩冠,成为一个更加耀眼而灼目的青年。

    如此人物,怎能不被羽离素重视,怎能不被羽离素忌惮?

    且知就算是羽离素的战绩,也终究没有慕玖越的战绩来得响亮。

    所谓相提并论,也只是能相提并论而已。若羽离素当真能与慕玖越比肩,为何不称其为翻版慕玖越?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羽离素再怎样强悍能耐,也只是羽离素而已,根本不能与慕玖越相比,否则,就以羽离素的自矜,岂能对慕玖越这般看重?

    正如她之前同慕与归所说,大周未来的帝皇,定会是慕玖越……

    “……那达喇的将领一眼瞥见,当时气得啊,那叫个怒发冲冠!那将领本就已是被越王之前的骂战给骂得头脑充血,更何况此时又亲眼见着了这般?换做谁,怕都是要当场被越王给气歪了鼻子!

    当是时,那将领怒喝一声,刀身一竖,胯下骏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然后背负着将领,转身就冲向了越王。

    骏马速度奇快,去势如风,它背上的将领,也是把那长刀一摆,杀机四射,登时如入无人之境般,将领指哪杀哪,五十万越军里头,竟无一人是那将领对手。

    于是很快,那将领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来,踏着众多越军的尸体,来到了越王的面前,然后对着同样是坐在了马背上的越王,二话不说,一扬长刀,一刀便是对准了越王的头颅,直劈下来。

    那时,越王身边还活着的越军,看到这一幕,都是大惊失色,纷纷大叫着让越王快下马躲开,然后就都朝越王扑了过去。可扑得再快,也都没那将领一刀落下的速度快。

    越军们,便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将领一刀直落下来,将将要砍中,越王的头颅!

    这一刀,若是砍中,那么越王他,不死也难!”

    说书先生此时正说到越王率军过了黑水河,正同达喇骑兵进行正面抵抗的时候。说到达喇的将领一刀就要劈上越王头颅这里,说书先生陡然又是一拍惊堂木,整个茶楼里的人立时心头一跳,明白这是好戏要上场了。

    而果然的,“啪”的一下惊堂木响声大作,茶楼里万籁俱寂,只能听得那说书先生朗朗道:“越王一看,嗬,好家伙,本想将你逼退,先好心仁慈一些,放你一马,你却不识抬举,居然想要对本王来一出擒贼先擒王?那可巧了,本王正待以这巫阳关之战来打响本王名声,你这一来,岂不是自投罗网?

    那将领自投罗网,一刀斩来,越王岂能当真束手就擒,被斩马上?

    于是,说时迟那时快,那将领一刀落下,越王胯下汗血宝马,竟是突地一动,前蹄抬起,带动背上越王也是一动,就那么恰恰好的,避开了将领的一刀!

    将领那长刀就此落入越王和立起来的马背之间,将领一看,自己这一刀居然没砍中,正发愣呢,心道这匹马怎么这么有灵性,居然还能带主人避开危险了,冷不防就见越王单手朝前一捉。

    越王这一手,真真是力拔山兮气盖世,那五指,简直比女儿家的手指还要纤细还要美,结果啊,就只那么一扣,将领的那把长刀,便是再动不了分毫。

    长刀被捉,将领想要把刀收回来,毕竟那是贴身着上了不知多少次战场的战刀,将领对那刀感情极深。可他想收刀,越王不从,那五指就那样扣着刀锋,任凭将领怎样用力,都是无法收回长刀。

    眼看着将领脸都憋红了,却还是没法收刀,越王玩也玩够了,索性另一只手也是往前一捉,十指共同捉住刀锋,然后往怀里一收,嗬!好家伙,那一把被达喇将领给牢牢握着的刀,竟直接就被越王给抢了过去!

    将领一看,连贴身的战刀都被对方给抢了,啊呀呀,那可真真是气人!当下便想将刀给抢回来的,却不料,那刀在越王手里转了个圈,然后越王只那么轻轻一划,就好像画师拿着画笔,在纸上用笔尖轻轻那么一勾一样,将领的脑袋,一下子就从脖子上掉下去了,扑通一声,砸到地上,被越王的坐骑,给一蹄子踩了个稀巴烂。”

    这一段说书,横竖慕与归也是听过的,毕竟是宣王的嫡长子,便是以往再不如何注重朝廷之事,但八年前慕玖越北上去达喇打这一仗的时候,慕玖越那边打得如何响亮,传回懿都里的消息便也多么响亮,慕与归自也是跟着一起听的,并且听的比这位说书先生说的还要更加细致。

    慕与归生性淡泊,然而身为男儿,何尝不曾有过要上阵杀敌建功立业的心思?慕玖越在打仗的时候不过十二岁,他慕与归当年也不过十三四岁,一面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汝阳侯府里与嫡七小姐楚云裳搭在一起,一面又正是年少意气风发的年岁,自己生平所愿虽不是要去前线打仗挣军功扬名立万,但听一听自己堂弟的战绩,倒也觉得别有意思,是以他这辈子明明对军事从不感兴趣的,却偏生因着自己的堂弟,对那巫阳关之战,知之甚深。

    如今回想起当时光景,竟也觉得,这一转眼,八年过去了,真真是时光如流水,物是人非,人变化都大。

    犹记幼时记事之后,第一次见慕玖越的时候,他自己才是个刚刚开蒙,正在先生的教导下学着三百千的小孩儿,慕玖越也不过是个还正天真烂漫的小小孩童,漱皇贵妃对这个儿子疼得紧,成日里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娇贵得不行。

    只是,有谁能想到,那看起来精致又漂亮的小孩儿长大了,竟会是成为日后这般模样?

    八年前越王之名,狠辣暴戾,谁敢拭其锋芒?

    就算是那身居东宫的堂兄,也是断比不得上这个九弟。

    当下,听着说书先生还在就当时越军过黑水河一战继续讲,慕与归不由道:“这人说得夸大了,当时哪有那么玄乎。”

    “哦?这样说来,你知道内幕?”

    “嗯,那两年三天两头就寻了法子跑宫里去,央陛下将从巫阳关那边传来的详细战事给我看。陛下念我少年人心性,也不撵我,最后允我每三日进宫一趟,专门听越王打仗的。”

    “那你给我讲讲,当时其实是个什么战况?我听着这人讲的,精彩是精彩,但真真不像是慕玖越的作风。”

    尤其那个达喇的将领,想擒贼先擒王,却是一路如入无人之境的到了慕玖越面前,而慕玖越眼看着己方这么多的将士死在那将领手下,竟也无动于衷,任由那些将士死在自己面前?

    怎么可能。

    慕玖越领兵作战,那军规军纪向来极严,这人虽心狠手辣,却也真真是有着大将之风,该狠的时候便狠,绝不心慈手软,但该软的时候也软,绝不刚愎自用。

    所以,那说书先生讲慕玖越对着己方将士的死无动于衷,铁定是假的。

    倘若慕玖越当年真这样做,莫不是要寒了那五十万大军的心,岂能带出日后的越军?无非也就是世人对其又畏又惧,是以这才不知不觉的,将人本就暴戾凶残的名声,给渲染得更加让人不敢直视了。

    便如此刻,听着说书先生的说书,茶楼里的人一边感慨越王当年小小年纪便如此有勇有谋,真不愧是少年大才,但一边也是忍不住暗暗心惊,那么小的年纪,就能视人命如草芥,真不知如今的越王,又是有多么的可怕了。

    慕与归闻言笑了:“你对他倒是了解。”

    楚云裳不甚在意道:“合该在他府上住过一段时间,或多或少也接触过一些,这才了解吧。”

    初春的时候慕玖越为保楚云裳,右手差点废掉,宏元帝命楚云裳住去越王府里,专门给越王治疗手伤,这件事儿慕与归是知道的,当即也没多想什么,只开始给楚云裳讲起八年前那一战真正的战况了。

    整个茶楼里还是很静,还都在听着那说书先生说书。然而二楼这间包厢里,慕与归却是放轻了声音,回忆着昔年自己曾听过的,开始慢慢给楚云裳讲了。

    旁边绿萼跟慕与归的侍从也在候着,此时也是禁不住不听说书先生的,转而听慕与归讲的了。

    “其实当时哪里是越王故意放那个将领一马?真正的情况,是这样的……”

    慕与归慢慢说起来了,包厢里的人都听得认真。

    末了,从慕与归口中得知当年真正战况,楚云裳亲自给他倒茶,还打趣道:“你这口才,不去说书,真是可惜了。”

    慕与归长篇大论的将那一段讲完了,此时正是口干舌燥的时候。楚云裳给他倒茶,他端过来便喝了,喝完半杯才道:“我以后若是说书了,你可会来捧场?”

    楚云裳想也不想便拒绝:“我很忙,没空听你瞎掰掰。”

    慕与归抽了抽嘴角:“什么叫瞎掰掰,我说的都是真的,别人那才叫瞎掰掰。”

    楚云裳道:“哦,我懒得听说书,你干脆取个笔名,写本书,回头我要了原稿带回家去看了,还能少了茶水钱。”

    懒散如此,抠门如此,慕与归终于无话可说。

    不过事实如此,楚云裳鲜少会来茶楼听说书,往常这个时候,也不过是呆在宅子里头教楚喻读书,不若就自己看看话本看看医书,再不济就是午休了,纯粹打发时间,日子也过得和和乐乐,好似九方长渊的离开,并没有给她的生活带来什么太大的改变。

    日前风晚城里没什么大事,手里头能用的人也不少,九方长渊安排的人手和楚天澈的人手都是能信得过的,就算出了什么事,也用不着她操太多心,她只消做最后的决断便成了,近来清闲得很。

    且风晚城里最要紧的也不过是一个秋以笙,月初回港时候,她让花雉去办事,那一条被她斟酌再三方才决定要用的毒计,最后成功是成功了,但秋以笙那边口风紧,到得如今竟也是没听到什么消息,楚云裳也不急,着手先将离开两月之久堆积下来的事给处理完了,这便没事的时候就跟慕与归见见面,两人也不提往年旧事,身边又都有丫鬟奴才跟着,左右也不会闹出什么花边新闻来,她这才难得会来一趟茶楼,同慕与归一起听说书。

    ------题外话------

    可喜可贺,还没停电,继续更新。

    然而不幸的是,昨天搬了一小半的家,以及撸新书大纲,我夜里十二点前没能写完……所以今天更晚了,抱头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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