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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去明教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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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气定神闲,也不感深感佩服,料他应该无事,当下将明教中一一介绍给杨清风,旁边那名大汉,杨清风曾经见过,正是他的侄子宋虎平,年纪二十*,现在是锐金旗下一香香主。

    另一名与宋虎平并肩而行的汉子,便是锐金使,名叫肖谋正,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汉子,与比虎王小了几岁,与他关系甚好。

    众人一边说一边往南疾奔,到了黄昏时份,已经到了山寨,杨清风只听脑中响起可选择任务完成的声音,一百正义点数到手,这个可选任务还真不容易,自己还受了伤。

    此处乃是明教所领义军驻地,有三千余兵马驻于此处,另外还有五千余人以分驻左右离此约二十余里的两个山寨,三个大寨成倚角之势,可以守望相助,若是被敌军包围,也不至于被蒙古合围而一网打尽。

    这个山寨深入深山之中,可以说是易守难攻,当年金国尚在之时,多次攻打此寨,皆是无功而返,当然,易守难攻是好事,但也正因为如此,粮草运进来就不容易了,是以难以驻守太多兵力,大队人马难以开进。

    入得寨内,天色已晚,虎王连忙扶他进房,要替他更换衣物,包扎伤口。

    宋兰兰与张冰冰自告奋勇,主动担当起了给他包扎伤口的重任,杨清风随她们进入房内,坐在椅子之上,将裤角撕开,露出大腿,虎王宋兰兰等人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只见杨清风腿上到处是箭伤及枪伤,每只腿上的伤最少有十几处,皆是入肉三分,两只腿全部被鲜血所染红,恐怖之极。

    虎王心想:“此人真是条汉子,必非常人”。

    宋兰兰张冰冰二女眼中含泪,吩咐下人打来热水,古人不知道细菌感染这回事,但是他们有经验,知道伤口不能直接用水洗,此时洗,只是先用水将非伤口处的血痕抹干净。

    宋兰兰小心翼翼地给他擦着大腿,如同按摩,杨清风感觉非常享受,不禁开始想入非非了,不多时,两条血红的大腿已经洗成了大白腿,宋兰兰感觉脸微微发烫,原来,她发现杨清风的腿白白嬾嬾,居然比自己的还要白还要嬾,。

    心想:“这么细皮嬾肉的腿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这个小白脸怎么会这么厉害,真是人不可貌相”。

    她不知杨清风的身体被强化过,此时的细胞活性远高于人类,细胞新鲜活波,比之初生婴儿的细胞还要鲜嫩,众所周知,越老的人,皮肤看起来越老,年轻人的皮肤与老年人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细胞活性不同之故,只要细胞活性高,老人瞬间便能返老还童。

    增强细胞细性,不仅增加了他的寿命,还同时增加了他外表的鲜嫩,而细胞强度,不仅增加力量防御,同时还会增加外形上的成熟感,使他变成了一个外形既阳刚又鲜嫩的小鲜肉。

    这类小鲜肉,一般男人看了都会觉得恶心,会觉得太娘,是恶心的小白脸,但女人的审美观与男人是不同的,此时宋兰兰与张冰冰已经将他英俊的大英雄大帅哥了。

    宋兰兰红着脸给杨清风清完了腿上的血迹,然后给他伤口涂上创伤药,又拿了新衣给他换上。

    此时宋虎平前来叫人过去吃饭,寨内伙头已做好了洒菜,众人大吃一顿,以庆祝今日大胜,今日确实收获不小,不仅虎王等头领得救,而抢到一千余匹好马,

    众人一一向杨清风敬酒,杨清风此时心中畅快,皆是来者不拒,他昨日一夜未睡,今日更是粒米未进,早就已经饿了,喝了不知道十碗还是二十碗酒,已经醉眼迷离,虎王等人虽知他有伤在身,但见他如此豪气,也未阻止。

    吃饱喝足,虎王吩咐下人前扶他进房,杨清风头昏眼花,来到房间,倒头便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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